为响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江环办函〔2021〕163号)和《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关于落实2023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